项目概况
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5年工程监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5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KNZFCG2025-004
项目名称: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5年工程监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291036
最高限价(元):291036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5年工程监理项目
预算金额(元):291036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1)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5年胡杨幼树林抚育项目监理;(2)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5年胡杨林引洪补水监测井及设备购置监理;(3)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5年胡杨林生态补水项目监理;(4)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5年生态文明建设宣教科普室项目监理;(5)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5年管护站围墙、外电、供排水设施完善项目监理;(6)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5年智慧林草一体化应用管理平台升级扩容项目监理;(7)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5年生态感知系统自组网扩容及无线网桥升级项目监理;(8)新疆塔里木胡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25年公益林区“天、空、地”生态网络感知系统提升、无人机巡护、识别及维保年报服务项目监理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10天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和通信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14日至2025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5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5年03月25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99;翔晟CA服务热线025-******。
3、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
4、其他事项:(1)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2)各投标单位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投标单位,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新疆CA已于2020年9月16日正式上线,投标单位可通过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网(******/)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前期如申领过浙江临时CA,其有效期将截止到11月1日。新疆CA服务热线0991-******。
(3)投标单位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4)投标单位须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解密,投标单位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并确保开标期间电脑网络环境畅通,以便开标时解密,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管理局
地 址:库尔勒市南环路南苑大厦C座5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圣果路天汇广源2号楼三单元(左侧)上二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钱卫菊
电 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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