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有限公司康仙庄母站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和验收意见全文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康仙庄母站升级改造项目
2建设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有限公司康仙庄母站现有厂区内
3、建设内容: ******有限公司康仙庄母站现有厂区内进行建设,无新增土地。本项目利用原有场地进行改造建设,主要购置燃气锅炉、天然气取暖锅炉、加气机2台、缓冲罐、回收罐、积液罐、放空分离罐、调压撬3座等设备共计11台/套,生产规模不变,年生产压缩天然气10000万m3、分输天然气8000万m3。
二、建设单位基本信息
1、建设单位名称: ******有限公司
2、单位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有限公司康仙庄母站现有厂区内
3、联系人:邓云竖 电话: ******
4、邮箱: ******
三、验收结论
该项目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管理制度,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的环保治理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满足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经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方法》,验收项目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阶段性验收。
四、公示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为30个工作日,自2025年3月18日至2025年4月18日止。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写信、电话等方式对该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出宝贵意见。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18日
附件:
昆仑验收专家签字.pdf
康仙庄母站升级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