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EPC项目临时设施瓦工劳务分包招标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EPC项目临时设施瓦工劳务分包招标
2、项目编号:ACEG-******76001
3、项目地点:******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EPC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1.6 万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约 1.2 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 0.4 万平方米。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基本户证明。
2、资质、证书类要求:具备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3、特别提醒: 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集团黑名单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的。
4、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合同所有条款,因投标人未阅读招标文件或合同条款导致自身报价亏损的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若因此拒不签定合同,视作其放弃中标资格,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将被招标人拉入“黑名单”。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表须盖章上传)(网址:cg.aceg.com.cn),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
2、控制价:158430.72元(税率为3%),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3、招标文件费用 100 元/份(不退);
4、计划工期:工期41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04月10日(暂定),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按甲方要求现场施工进度确保工期;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元),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6、附件1询价表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否则废标处理);附件上传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转账凭证、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和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不上传按废标处理)。
7、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8、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需调整原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价):(1)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15%以内或增加超过15%但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不超过10%时,执行原合同单价;(2)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超过15%且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超过10%时,原则上按以下原则调减原合同单价:①超过15%~2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1%)②超过25%~3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2%)③超过35%~4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3%)④超过45%~5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4%)以此类推。式中:P0-原合同单价;P1-重新调整后的合同单价。
9、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建设EPC项目临设劳务履约保证金”字样,履约保证金在项目施工任务结束后3个月且结算无争议前提下予以退还。
10、其他事项: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所有条款,因投标人未阅读招标文件或合同条款导致自身报价亏损的招标人概不负责,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4月9日8时30分。
五、报价文件递交: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9日8时30分前进行网上报价,上传询价资料(未在电子化招采平台线上填写报价,或未上传盖章的询价单扫描件的报价均无效。投标人集采系统报价与盖章询价表报价必须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请投标人慎重填写)。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支付时,由乙方(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的贴息费用,上述贴息费用或融资成本均包含利息及手续费。在办理金融工具的过程中,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注册账号等,如因乙方拒不执行相应要求而导致金融工具未能成功办理,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付款前需提供等额结算专用发票。
2、结算及付款方式:按实结算,对已完工程量需实时报项目部验收,并留有影像资料,每月18日之前乙方应向项目部提交当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报表一式四份,项目部收到报表后于3日内完成审核确认,若项目部对乙方上报报表有异议,乙方应立即协助甲方对已完合格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核报,提交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报告的时间以重新核报的时间为准,若乙方拒绝协助项目部相关人员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核报,则视为乙方未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每月18日开始开工程量确认单,23日截止,超过23日任务单不再开出,隔月开的任务单按10%扣除此月工程量,每月工程量确认单必须有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核算员、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签字,方可生效。每月工程量确认单必须按形象进度执行,经检查验收后,方可开出当月工程量确认单。
2、付款方式:(1)按月结算工程量,劳务费支付为当期实际结算劳务费支付80% ,春节、中秋、九月一日等特殊假日人工费支付90% 。工程完工三个月内对已完工程经验收后,双方进行劳务费最终结算,三个月内支付已结算总劳务费的97%,留3%为工程质保金。保修金期限为项目竣工验收,到期无息支付,如其它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待建等,分包方需支付前期施工分包方应得劳务费,但是不承担由此给分包方造成的损失。如其它原因造成工程停工、待建等,分包方需支付前期施工分包方应得劳务费,但是******银行转账、承兑汇票、安信、供应链等其中任一或组合方式支付。若付款以承兑汇票、供应链等方式支付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贴息。(乙方申请支付工程款时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为当期已完工程量价款的100%,以上付款方式均在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的前提下进行)。
七、黑名单管理:
******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29号 。
联系人:王工,电话:******。
2、招标部门:安徽建工三建招标中心。
地址:******有限公司院内13栋3楼招标中心 。
招标咨询联系人:张工,电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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