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水传统村落重点改善提升项目(灵水社区历史建筑修缮)补充修改通知
招标编号:晋建施招******019
各投标人:
******委员会的灵水传统村落重点改善提升项目(灵水社区历史建筑修缮),现发布补充修改通知如下:
一、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1、招标文件专用本第1章招标公告第2.3(3)招标范围和内容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内容修改为:本项目为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造价为455.7134万元,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605.57m2。
2、招标文件专用本第2章投标须知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34.2款其他增加:5、本项目不涉及危大工程。
3、招标文件专用本第2章投标须知第2节投标须知内容修改表第32.5条款号增加的内容修改为:32.5 潜在投标人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存在下列情形的,可以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1)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未按照设计要求、现行国家计价计量规范、福建省有关计价规定以及未结合工程项目实际进行编制的,包括但不限于:
①招标工程量清单,存在下列情形的:
a. 工程量清单缺项、漏项的;
b. 工程量偏差的;
c. 项目特征与设计要求(含地勘报告)、现场条件不符的;
d. 列为包干项目存在不符合规定或不合理的;
e. 未按照国家现行工程量计算规范及本省有关规定计量的。
②招标控制价,存在下列情形的:
a. 招标控制价采用的措施方案不合理的;
b. 招标控制价的清单综合单价明显不合理的;
c. 各项费用未按计价规定计取的;
d. 主要材料品种及其数量不合理,或其单价明显低于或高于市场价格的;
e. 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外运运距不合理的。
③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的电子文件格式不符合我省工程造价电子数据交换导则(标准)的规定,成果文件不符合《福建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格》(附件 1)的要求。
(2)招标控制价未按照下列规定列出主要材料设备品种的:
a. 房屋建筑工程优先列出钢材(结构用)、水泥、商品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外脚手架和模板支撑脚手架钢管、电线电缆、桥架、管材(含风管)等主要材料。市政工程优先列出钢材(结构用)、水泥、地材及水泥混凝土、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粒料等商品混合料;
b. 除上述优先列出的主要材料外,其余的主要材料原则上按照该材料金额占材料费的比例数从大到小排序列出。主要材料累计总比例不少于70%;
c. 已列出的成品、半成品,其组成材料不得再列为主要材料。辅助材料、次要材料不得列入主要材料。
(3)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详细评审标准中列出的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评标用主要材料设备品种不合理的。
(4)潜在投标人发现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中u201c(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③u201d修改为:u201c③承包人应当详细了解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采取适当措施予以保护。如果发生毁损灭失事件的,承包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u201d。
5、招标文件专用本第7章第3节(一)现场安全防护设施要求中:u201c特别是,承包人施工用电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u201d 修改为:u201c特别是,承包人施工用电必须符合《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标准》JGJ/T46-2024的要求u201d。
6、招标文件专用本第7章第3节(三)文明施工要求中的:u201c《建筑安全文明工地文件选编》(福建省建设厅)u201d修改为:u201c《建筑安全文明工地文件选编》(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u201d。
7、招标文件专用本通用本补正数据表增加:
10 | 《通用本》第 5 章u201c工程量清单及计价u201d第 3 节u201c投标报价u201d第六条 |
详见招标文件通用本 | 修改为:u201c六、中标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控制价相应清单综合单价的偏差高于 10%或低于 20%,因合同条款第 10 条〔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的,结算时比较中标人的综合单价与招标人的相应综合单价,按照下列规定调整合同价格: (1)工程量增加的,按照增加的工程量乘以较低单价调增合同价格。 (2)工程量减少的,遇合同条款第 10.1款〔变更的范围〕第(1)、(2)项中取消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取消或减少的工作未变更为其他工作)、工程量清单错误、招标控制价错误情形的,按照减少的工程量乘以中标人的综合单价调减合同价格; 除上述情形外,按照减少的工程量乘以较高单价调减合同价格。u201d |
二、本补充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修改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修改通知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委员会(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5年5月21日
,灵水传统村落重点改善提升项目(灵水社区历史建筑修缮)补充修改通知(二)
招标编号:晋建施招******019
各投标人:
******委员会的灵水传统村落重点改善提升项目(灵水社区历史建筑修缮),现发布补充修改通知(二)如下: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第1点招标条件中:u201c闽发改备[2019]C050421号u201d修改为:u201c闽发改备[2025]C050421号u201d。
二、招标文件专用本第4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中u201c(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③u201d修改为:u201c③承包人应当详细了解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采取适当措施予以保护。如果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毁损灭失的,承包人应当承担相关责任和费用;u201d。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专用本u201c通用本补正数据表u201d第7项中已明确,u201c《通用本》第8章u2018投标文件格式u2019第1节的u2018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u2019第六条款u201d修改为:u201c六、我单位如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评标工作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及出借他人资质的,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行政和纪律处罚以及失信惩戒。我单位知晓现行法律法规对上述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其中对于出借资质供他人投标违法行为,行政监督部门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u201d。即本项目《招标文件》通用本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第1节u201c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u201d格式修改,具体详见附件一: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四、本补充修改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补充修改通知内容若与招标文件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补充修改通知的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委员会(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2025年5月26日
附件一:
四、投标人诚信承诺函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参与 (招标项目名称及标段) 的投标。作为法定代表人,本人清楚知晓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情况。本人已详细阅读承诺函的内容,并在此郑重承诺:
一、我单位和我本人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依规参与本项目投标,没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没有借用资质给他人投标。
二、经确认,我单位在本项目提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情况(应单选,并在方框内打u201c√u201d。未勾选的,视为默认选择第1项。):
□ 1.由本单位在岗造价人员使用本单位实名或本单位员工实名的计价软件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2.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文件提供加盖双方单位公章的委托书,并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加盖负责编制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公章以及负责审核的一级注册造价师姓名章。同时,清楚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二)项情形及委托编制带来的风险,并自愿承担相应的违法后果。
□ 3.按招标文件规定,无需提交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经确认,我单位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
(一)从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控制价电子文件,没有通过其他不正当渠道获取招标文件。
(二)使用本单位自有办公设备编制、递交、解密投标文件。
(三)没有向其他投标人提供本单位的投标文件信息,也没有获取他人的投标文件信息。
(四)由本单位在岗人员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五)授权委托的投标代理人为本单位在岗人员。
(六)递交的投标文件及其有关资料(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资料)没有弄虚作假。
四、我单位和我本人清楚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规定。清楚知晓下列行为将被视为串通投标的情形,招投标监管部门将结合相关事实证据,依法予以查处。
(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上传、解密(开标现场上传、解密除外)。
(二)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或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
(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认定的其他行为。
五、我单位和我个人清楚并知晓《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u201c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u201d的规定。
六、我单位如在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评标工作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及出借他人资质的,本人自愿承担法律责任,接受相应刑事、行政和纪律处罚以及失信惩戒。我单位知晓现行法律法规对上述违法行为的处罚条款,其中对于出借资质供他人投标违法行为,行政监督部门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
七、本承诺函由我单位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盖章或本人亲自签字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实体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注:
1、本承诺函须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填写,加盖单位实体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后扫描上传。
2、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须将本承诺函原件提交招标人。
公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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