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胜境停车场主干道道路改造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ZB******-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山胜境停车场主干道道路改造项目。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最高限价:45万元
2.1.2 工期:30日历天
2.1.3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2 招标范围:灵山胜境停车场主干道道路改造项目,停车场卫生间至停车场出口主通道道路两侧草坪砖车位破损严重,铺设沥青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并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并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交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交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目交重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己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授权委托人、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以上人员需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3月-2025年5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3月-2025年5月的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法定代表人作为被授权委托人或项目负责人的不需提供);
(2)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投标人须提供近三个月中******银行代扣证明);
(4)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开标当月)******银行代扣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提供信用报告加盖公章。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5月26日18时 至 2025年6月5日18时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9142/TPBidder/memberLogin)。
5、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13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8、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510-******
招标代理:
******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
无锡市滨湖区鸿桥路888号军创园529
代理联系人:张工
代理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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