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15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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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150,000.00 元 | 1(项) | 150,000.00 元 |
- (1) 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2025-07-30 09:00:00(北京)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5-07-30 11:0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行采家电子竞采中心进行网上报价,线上报价时上传签字盖章齐全的响应文件电子档一份,文件内容应清晰、无涂改。未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报价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交供应商资格。
- (一)交付时间:2025年8月2日(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 (二)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渝北区木耳镇新乡村花田坝子)。
- (三)验货方式:
具体项目服务完毕后,采购人组织验收并于项目总结汇报材料签字盖章。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为包干费用,包含:策划执行费、设计费、制作费、安装费、人员费用、舞台搭建及演出等所有费用。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采购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由采购人付款:
成交供应商完成合同服务内容验收合格后,向采购人提供完税等额发票,采购人一次性支付全部金额。
注:所有支付均为无息支付。
- (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 联系人:张老师
- 联系电话:******
- 单位名称:******委员会
- 联系人:边老师
-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