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通用智能机器人二号产业园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通用智能机器人二号产业园建设项目已由******改革局以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2502-330624-04-01-968540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通用智能机器人二号产业园建设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 万元,工程概算45978.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25322.74万元,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1#厂房、2#厂房、3#厂房、场外道路、围墙、绿化等,总建筑面积96515.33㎡,其中1#厂房地上4层,建筑高度24.9m,建筑面积23903.34㎡、2#厂房地上4层,建筑高度25.9m,建筑面积23903.34㎡、3#厂房地上4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25.9m,地下建筑面积258.72㎡,地上建筑面积48449.93㎡。
建设地点:新昌县。
2.2招标范围: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场外道路、围墙、绿化等。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21023.3263万元 。
2.3施工总工期:84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原因及适用条款)
2.6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2.6.1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2.6.2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R自2020年1月1日以来□承接过/R完成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最多提供1个业绩,超过1个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建筑面积不一致的,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面积为准。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述业绩证明材料缺一不可,均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若以上证明材料无法体现项目特征及规模,则业绩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中:若施工项目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指投标人在联合体中承担主要施工任务)。
3.4本次招标R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须同时满足3.1、3.2内容,联合体任意一方满足3.3内容。
a.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为2家;
b.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投标;
c.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d.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所有资料;
e.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f.联合体投标的,应对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各成员的有关证书和资料。
3.5□(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 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 ),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年 月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业绩;
3.8?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三)其他:
3.9?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规范》DB33/1116-2015的规定,须提供缴费期限包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项目管理班子另须具备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并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也予以认可,并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或电子专用章)】。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4.2R采用评定分离,□不采用评定分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91/TPBidder。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91/TPBidder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9日9:30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91/TPBidder。
注:潜在投标人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在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申请办理介质CA或者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zhejiangnew/ca_system.html手机扫码下载“浙江CA互认”APP并申请办理移动CA(详见《浙江CA签章互认操作指南》)。
特别注意:各潜在投标人在电子招投标过程中碰到计价软件问题请咨询各自计价软件公司,碰到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新点软件客服电话:******00;CA电子签章问题请咨询:天谷软件客服电话:******98。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本招标项目(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ol/col******/index.html),可能有澄清、答疑等相关信息。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 址: 新昌县三花路2号 地址:******街道海洋城南区公寓楼21层
联系人: 杨小姐 联系人: 顾小姐
电 话: 0575-****** 电 话: 0575-******
传 真: / 传 真: /
2025年5月27日
************有限公司;账号:******有限公司(************01819)] 。
附件下载:
[A************001001]通用智能机器人二号产业园建设项目.XCZF******施工图合格版cad.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