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龙山县城区路灯、农村太阳能路灯配件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06月17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龙山县城区路灯、农村太阳能路灯配件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龙财采计[2025]0029
委托代理编号:XXQSOP-2025-009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6月12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评标方法及标准
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下表
序号 | 项 目 | 权值的取值 |
1 | 报价(A1) | 0.3 |
2 | 商务(A2) | 0.3 |
3 | 技术(A3) | 0.4 |
合计 | 1.00 |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评标因素 (权重分) | 分值 | 评标标准 | |
投标报价调整(扣除项):投标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提供其他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价格扣除;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考虑。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价格评价项(A1) 权数取值0.3 | 100分 | ******委员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扣除价格后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总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为10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调整/投标报价调整)×100×价格权值 (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根据“财政部令第 87 ******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商务评价项(A2) 权数取值0.3 | 100分 | 类似业绩 (40分) |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每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计10分,最多计40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
综合实力 (30分) | 投标人具有体系认证证书的,并在有效期内的: ①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计10分; ②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计10分; ③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计10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证书均需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CertECloud/index/index/page) 上能查询到,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应网站截图及证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 ||
售后服务能力 (3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和服务承诺:包括①售后服务机构设置;②售后人员安排;③售后流程;④保证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定: ①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的,计5分; ②安排专人负责处理本项目售后相关问题的,提供售后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的,计5分; ③提供完整、规范售后流程的,计10分;售后流程较完整、较规范的,计7分;售后流程有明显逻辑错误或者漏洞的,计4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④提供售后服务保证措施(至少包含售后质量保证措施、售后人员培训计划内容)完整、合理的,计10分;售后服务保证措施较完整、较合理的,计7分;售后服务保证措施内容缺失或者措施内容空洞可行性差的,计4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 ||
技术评价项(A3) 权数取值0.4 | 100分 | 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 (30分) | 所投产品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且完全满足(或优于)产品技术性能要求的计30分,未带★的技术要求为一般技术指标,一项不满足扣3分,扣完30分为止。 |
产品综合实力 | 1.投标单位产品具有有效的以下相关检验报告的: ①所投产品(灯具)应符合国家标准,提供具备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的,计6分。 ②所投产品(太阳能板)应符合国家标准,提供具备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的,计6分。 ③所投产品(锂电池)应符合国家标准,提供具备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的,计6分。 ④所投产品(灯具)防护等级不低于IP67,并提供检测报告的计10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2.所投产品具有(与本项目产品技术、质量及项目履约等相关的)国家或国际等相关的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计3分,最多计1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计分,商务评价项综合实力中的体系认证证书在此项评分中不重复计分) | ||
项目实施方案(30分) | 投标供应商针对采购需求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①产品质量控制及保障方案,②仓储、运输及配送方案,③应急保障措施方案等。对方案进行综合评定: 对以上内容进行综合比较评估,每项内容满分10分,对每项内容进行了阐述且满足采购实际需求计10分; 每项内容虽阐述但未完全贴合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内容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计7分, 内容阐述不清或者不贴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计4分;最多计30分,未提供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 ||
A优先采购加分 | 优先采购加分(A优先采购加分) | 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 4 %的加分。 | |
∑ | A1+A2+A3+A优先采购加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
变更后:
评标方法及标准
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下表
序号 | 项 目 | 权值的取值 |
1 | 报价(A1) | 0.3 |
2 | 商务(A2) | 0.2 |
3 | 技术(A3) | 0.5 |
合计 | 1.00 |
评标方法及标准
评标因素 (权重分) | 分值 | 评标标准 | |
投标报价调整(扣除项):投标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提供其他企业制造的货物享受价格扣除;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在评审时不予考虑。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 |||
价格评价项(A1) 权数取值0.3 | 100分 | ******委员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扣除价格后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总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为10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调整/投标报价调整)×100×价格权值 (注: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根据“财政部令第 87 ******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商务评价项(A2) 权数取值0.2 | 100分 | 类似业绩 (30分) | 投标人2022年1月1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每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计10分,最多计30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
综合实力 (40分) | 投标人具有体系认证证书的,并在有效期内的: ①获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计15分; ②获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计15分; ③获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计10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证书均需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CertECloud/index/index/page) 上能查询到,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相应网站截图及证书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 ||
售后服务能力 (30分) | 根据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和服务承诺:包括①售后服务机构设置;②售后人员安排;③售后流程;④保证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定: ①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名称、地址,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的,计5分; ②安排专人负责处理本项目售后相关问题的,提供售后人员名单和联系电话的,计5分; ③提供完整、规范售后流程的,计10分;售后流程较完整、较规范的,计7分;售后流程有明显逻辑错误或者漏洞的,计4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④提供售后服务保证措施(至少包含售后质量保证措施、售后人员培训计划内容)完整、合理的,计10分;售后服务保证措施较完整、较合理的,计7分;售后服务保证措施内容缺失或者措施内容空洞可行性差的,计4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 ||
技术评价项(A3) 权数取值0.5 | 100分 | 产品配置及技术参数 (40分) | 所投产品完全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且完全满足(或优于)产品技术性能要求的计40分,未带★的技术要求为一般技术指标,一项不满足扣4分,扣完40分为止。 |
产品综合实力 | 1.投标单位产品具有有效的以下相关检验报告的: ①所投产品(灯具)应符合国家标准,提供具备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的,计6分。 ②所投产品(太阳能板)应符合国家标准,提供具备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的,计6分。 ③所投产品(锂电池)应符合国家标准,提供具备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的,计6分。 ④所投产品(灯具)防护等级不低于IP67,并提供检测报告的计10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2.所投产品具有(与本项目产品技术、质量及项目履约等相关的)国家或国际等相关的认证证书的,每提供一个计3分,最多计12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否则不计分,商务评价项综合实力中的体系认证证书在此项评分中不重复计分) | ||
项目实施方案(20分) | 投标供应商针对采购需求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①产品质量控制及保障方案,②仓储方案,③运输、装卸及配送方案,④应急保障措施方案等。对方案进行综合评定: 对以上内容进行综合比较评估,每项内容满分5分,对每项内容进行了阐述且满足采购实际需求计5分; 每项内容虽阐述但未完全贴合实际情况进行论述,或内容未包括具体实施细节及措施计3分, 内容阐述不清或者不贴合本项目采购需求的计1分;最多计20分,未提供内容的该项不得分。 | ||
A优先采购加分 | 优先采购加分(A优先采购加分) | 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 4 %的加分。 | |
∑ | A1+A2+A3+A优先采购加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
更正日期:2025年6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1名 称:******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2地 址:******街道城东路23号
1.3联 系 人:钟 浩
1.4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2.1名 称:******有限公司
2.2联 系 人:向则平、张红梅
2.3电 话:******、******
2.4地 址:湘西高新区武陵山大道31******居然之家第一幢1525室
3.项目联系方式
3.1联 系 人:向则平、张红梅
3.2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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